最高人民法院
·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·侵权责任卷(二)

【条文】



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,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。



条文释义

一、本条主旨

本条是关于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规定。

二、条文演变

原《民法通则》第123条仅粗略地规定了高度危险物作业过程中致人损害的责任,而原《侵权责任法》区分高度危险物的不同情形,其中,第75条规定了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的情形。相较于原《侵权责任法》第75条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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