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条文】
标的物毁损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,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,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。
条文释义一、本条主旨本条是关于买受人承担风险与出卖人违约责任关系的规定。二、条文演变本条由原《合同法》第149条规定的“风险承担不影响瑕疵担保”修改而来。原《合同法》第149条